首页|党建工作|机构设置|教学研究|政策文件|学校首页
关于实验员办理教师资格证教务处核查相关材料的通知
2018-05-12 10:58   教务处   (点击: )
[字号: ]

各系、部教务科长:

各系部如有实验员需要办理教师资格证,需要准备好相应材料,系部先自行审核,然后到教务处审核盖章。相关资料准备如下:

1、教师一年的任课课时汇总表。(系部教务科确认加盖系部公章)

2、任课课表(实验带教不要更改课表上理论教师的姓名。)

3、任课教师任课的相对应的实验预约单复印件,加盖系部工作。

4、教学任务通知书,自行下载。根据实际情况填写。(时间一栏通知时间早于上课时间两周)

教务处

2018年5月12日

打印    收藏
上一条: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-2018学年度下学期17级考试安排
下一条:教育部关于印发《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》的通知
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