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,中职学生毕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不予补发,可补办毕业证书。需补办者,由学生本人向证书颁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证书颁发单位在每年办理毕业证书验印时一并报验印部门审核补办,具体补办事宜请到教务处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