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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陈安琪进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告
2024-10-18 16:39   教务处   (点击: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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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有学生陈安琪,为我校2023年录取学生,该生于2023年9月3日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,本应于2024年9月与2024级新生一起入学,截至2024年10月18日,该生仍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根据《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2023 年修订)》遵医专发〔2023〕50 号第二章第五条:“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,经学校审查合格后,办理入学手续。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”之规定,对学生陈安琪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由于目前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,特在学校网页公告两周,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1日。学生如对本决定有异议,可在公告期满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复议,期满未提出异议的,视为认同本决定,教务处将按照规定进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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